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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建筑物)防雷标准(NF C 17-102:1995 2)

发布时间: 2016-06-23 15:52:4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摘要: NF C17-102 是属于建筑物的法国防雷标准,适用于高度60m以下,安装/使用了电子式避雷针的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和安装,不适用...

前 言

  此标准提供有关如何应用提前放电避雷导体来有效地保护建筑物(大楼,固定设施等)与开阔地(仓库,娱乐与体育场所等)免受雷击的先进设计资料,同时也提供如何达到这类保护方法的指导。
  就像任何与自然因素有关的事物一样, 按此标准设计与安装的雷电保护系统并不能保证向建筑物,人员或其他目标物的绝对保护。因此,应用此标准会大大减少被保护建筑物受雷电损害的危险。
  要向建筑物提供雷电保护系统的决定依赖于以下各因素:雷击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以及可接受的后果。作出什么选择是基于“危害评估指导”(本标准附录B)文件中的参数,该文件也提出了适当的保护级别。
  需要具备雷电保护系统的建筑物举例如下:
  ──公共大楼
  ──塔楼以及一般来说高建筑物(标塔,水塔,灯塔等)
  ──储存危险材料的建筑与仓库。这些材料包括爆炸物.可燃物,有毒材料等。
  ──储存易受伤害的或价值高的设备或文件(例如通讯设施,电脑,档案,博物品,历史纪念物等)的建筑物。
  从建筑物设计阶段开始以及在安装过程中必须特别注意,通过向与此建筑物有关的人员,如设计师、建筑师、安装人员以及使用人员等请求咨询来考虑所有能满足此标准所提出的要求的组成雷电保护系统的各项因素。在被保护的建筑物中,要计划如何辅助使用导电部件。
  本标准说明的措施从统计学上来说是有效保护所需的最低要求。

1 概述

1.1 范围与目标

  1.1.1 范围
  本标准仅就提前放电避雷导体向低于60m的一般建筑物以及开阔地(仓库,娱乐场所等)提供雷电保护规范作出阐述(注:超过此高度,应考虑附加措施预防侧击雷等)。它包含了对由于雷电流流过雷电保护系统引起的电气不良后果的保护。

注意:1.本标准并不包含对防止由电网传输进入建筑物的由大气放电造成的浪涌电压损害的电气设备或系统的保护。
   2.使用简单的棒形雷电导体,引伸导线及网形导体进行的雷电保护系统在其他标准中说明。

  1.1.2 目标
  本标准提供有关应用提前放电避雷导体制成的雷电保护系统的设计,制造,检验以及维护方面的资料。这些雷电保护系统的目的是尽可能有效地保护人身与财产的安全。

1.2 参考标准

  以下各项标准包含了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条款,因而适用于本标准。在本标准出版之时,下述各项标准为最新版本。所有的标准都要不断修订,因此,只要有可能,我们敦促基于本标准的协议各方要使用下列各文件的最新版本:
  NF C 15-100(1991年5月) Installations electriques a basse tension: Regales
  NF C 90-120(1983年10月) Materiel electronique et de telecommunications-Antenna’s dividable ou collectives de radio diffusion sonore ou visuelle: Regales.
  NF C 17-100(1987年2月)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ing-Requirements.

1.3 定义

  1.3.1 闪电向地面放电:
  云层与地面间大气放电,包含一个或多个电流脉冲(回程电击)。
  1.3.2 闪电电击:
  一个或多个闪电向地面的放电
  1.3.3 电击点:
  闪电电击与地面,一个建筑物或一个保护系统的接触点
  1.3.4 被保护容积
  提前放电避雷导体的工作容积.在此容积内,提前放电避雷导体为电击点。
  1.3.5 闪电放电密度 Ng
  每平方公里(km²)内每年的闪电放电数量
  1.3.6 回程电击密度 Na
  每平方公里(km²)内每年回程电击数。平均来说,一个闪电电击包含了数个回程电击。见附录B。
  1.3.7 闪电保护系统(LPS):
  用于保护建筑物及开阔地免受闪电不良影响的完整系统。它包含一套外部闪电保护装置以及一套内部闪电保护装置(如果有的话)。
  1.3.8 外部闪电保护装置(ELPI):
  一套外部闪电保护装置包含一个接闪器系统,一个或多个下引导体,一个或多个接地终端系统。
  1.3.9 内部闪电保护装置(ILPI):
  一套内部闪电保护装置包含在所保护的容积内减轻闪电电流的电磁影响的所有部件与措施。
  1.3.10 提前放电(E.S.E)避雷导体
  配备有一种系统的闪电导体棒,该系统在同样条件下比简单的闪电导体棒(S.R.)产生一个更先行(抢先)的初始上行先导电荷放电。
  1.3.11 先导启动过程:
  从出现第一个电晕到连续传播一个上行先导电荷放电之间发生的物理现象过程。
  1.3.12 启动抢先时间(△T):
  与简单外形避雷导体(S.R.)相比,在同样条件下,E.S.E避雷导体产生初始上行先导的平均抢先时间。该数值从评估测试中得出,其单位为微秒(μs)。
  1.3.13 自然部件:
  置于建筑物外,或内置于建筑物墙中,或放在建筑物内部的导电部件。这种导电部件能替代全部或部分的下引导体或用来作为ELPI的补充导体。
  1.3.14 等电位连接棒:
  用于保护通信线路或其他电缆使之免遭雷电损害的用来连接自然部件、接地导体、接大地导体、屏蔽器、掩蔽装置及各种导体的集合作。
  1.3.15 等电位连接:
  将接地导体与导电部件置于同一电位或实质上相同电位的电气连接。
  1.3.16 等电位导体:
  提供等电位连接的导体。
  1.3.17 危险电弧:
  在所保护容积内由雷电流产生的电弧。
  1.3.18 安全距离(s):
  不至于产生危险电弧的最短距离。
  1.3.19 互连的增强钢材:
  能提供小于O.01Ω的电流路径电阻且能充当下引导体的置于建筑物内部的自然部件。
  1.3.20 下引导体:
  外部雷电保护装置的一个部分。它用来将E.S.E避雷导体上的雷电流引导到接地终端系统上去。
  1.3.21 测试连接夹/断开端(或测量端):
  用来将接他终端装置与系统的其他部分断开的装置。
  1.3.22 接地电极:
  接地终端系统的一个部件或一组部件。它直接与大地接触从而将雷电流分散到地中去。
  1.3.23 接地终端系统:
  与大地紧密接触并提供与大地的电气连接的一个导电部件或一组导电部件。
  1.3.24 接地终端系统电阻:
  测试连接点与大地间的电阻:它等于在测试连接点量得的相对于一个无限远参考点的电位增量与流过接地电极的电流值之商。
  1.3.25 浪涌保护装置(SPD):
  用于限制瞬时浪涌电压并能给电流波提供一条传导路径的装置。它应包含至少一个非线性元件。
  1.3.26 大气瞬时浪涌电压:
  只维持几个ms的过高电压,振荡的,或是非振荡的。通常很快衰减。
  1.3.27 保护级别:
  表征雷电保护效率的雷电保护系统的分类。

注意:不要将此定义和雷电捕获器中定义的保护级别相混淆。

  1.3.28 建筑物等效收集面积Ae
  与某一建筑物经受相同数量雷电放电的一个地平面。

1.4 雷暴现象以及由E.S.E避雷导体组成的雷电保护系统

  1.4.1 雷暴现象及雷电保护的必要性
  雷电保护的必要性根据所考虑区域的雷电放电密度来决定。在一年中,某一建筑物受雷电袭击的概率是雷击频率与等效收集面积之乘积。
  雷电放电密度由公式Na/2.2算出。这里,Na在附录B的图中表出。
  建筑物保护的适当性以及所使用的保护级别均在附录B中说明。

注意:其他要求(法规要求或个人考虑)可能导致采用并非基于统计规律的保护措施。

  1.4.2 表征雷电特性的参数及相关的效应
  雷电主要是由与云层和地面间的电弧有关的参数来表征其特性的,因而也是用与电弧与导体中的雷电流活动有关的参数来表征的。下列是最重要的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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